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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姜涛的Blog &#187; admin</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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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关注网店运营、网络营销与技术实现</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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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淘宝大赦开始了！</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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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Sat, 23 May 2009 06:57:57 +0000</pubDate>
		<dc:creator>admin</dc:creator>
				<category><![CDATA[淘宝]]></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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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今日，很多淘宝店主登录后会收到这样一条站内信：重磅出击！“抵制炒作，倡导诚信”万人签署诚信承诺书！您还没有签署？
内容重点是：凡是签署承诺书的卖家，自签署之日起，之前的炒作行为，一旦今后发现，只给予删除处理，不另作处罚。如签署之日后，发现新的炒作行为，将按照新规则给予相应处罚。
凡是没有签署承诺书的卖家，自活动结束之日起，一旦发现之前有过炒作行为，按照新规则给予相应处罚。
活动链接：http://www.taobao.com/go/act/dzcz/dzcz090422.php
简单的说，原来炒作信用、刷钻、刷冠的店主么，签了这个承诺书，就没事儿了。
嗯，谢主隆恩、皇恩浩荡呀！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今日，很多淘宝店主登录后会收到这样一条站内信：重磅出击！“抵制炒作，倡导诚信”万人签署诚信承诺书！您还没有签署？</p>
<p>内容重点是：<span style="color: #0000ff;">凡是签署承诺书的卖家，自签署之日起，之前的炒作行为，一旦今后发现，只给予删除处理，不另作处罚。如签署之日后，发现新的炒作行为，将按照新规则给予相应处罚。<br />
凡是没有签署承诺书的卖家，自活动结束之日起，一旦发现之前有过炒作行为，按照新规则给予相应处罚。</span></p>
<p>活动链接：http://www.taobao.com/go/act/dzcz/dzcz090422.php</p>
<p>简单的说，原来炒作信用、刷钻、刷冠的店主么，签了这个承诺书，就没事儿了。</p>
<p>嗯，谢主隆恩、皇恩浩荡呀！</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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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丰田公关做的不错，新浪网很和谐</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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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Fri, 15 May 2009 13:08:03 +0000</pubDate>
		<dc:creator>admin</dc:cre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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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CDATA[新浪]]></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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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5分钟以前，在新浪网新闻频道闲看，一条新闻引起我的注意，

点击，发现已经无法打开

google之，发现这样一条消息，http://www.i18.cn/newscenter/news/new/2009-5-15/62881.shtml （不知道能存在多久）记录如下：
丰田凯美瑞涉嫌违法销售 明知存缺陷未及时召回


发布时间：2009年5月15日 来源：济南日报

5月14日讯(记者 牟明善)明知产品存在关系消费者生命安全的刹车质量缺陷，却迟迟未按规定向质检部门报告，也没有及时采取措施通知经销商停售。今天，我市律师界人士分析认为，广汽丰田涉嫌违反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刑法等相关法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赔偿车主损失。 　　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海关总署联合制定发布的《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制造商确认其汽车产品存在缺陷，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主管部门书面报告；制造商在提交上述报告的同时，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以有效方式通知销售商停止销售所涉及的缺陷汽车产品，并将报告内容通告销售商。而广汽丰田至少在2008年3月3日以前已经知道凯美瑞轿车存在刹车质量问题，并从2008年3月3日开始悄悄修改新出厂凯美瑞轿车的真空助力泵皮膜形状设计，此后广汽丰田一直隐瞒事实真相，一些车主相继发生因刹车不灵导致的追尾事故。直到今年4月21日，包括本报等媒体将此事公开曝光后，广汽丰田自知事情&#8221;闹大了&#8221;，才向国家质检总局提出召回申请。 　　众成仁和律师集团济南事务所的一位知名律师认为，广汽丰田的行为已经明显地违反《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第20条规定，他们在确认凯美瑞轿车存在危及消费者生命安全的刹车质量问题后，既没有按规定向国家主管部门上报，又没有通知各地经销商停售问题凯美瑞，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第42条还明确规定，制造商故意隐瞒缺陷的严重性的，主管部门可责令制造商重新召回，通报批评，并由质量监督检验部门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该法规第44条同时明确规定，制造商实施缺陷汽车产品召回，不免除车主及其他受害人因缺陷汽车产品所受损害，要求其承担的其他法律责任。 　　山东鹏飞律师事务所比较熟悉汽车消费纠纷案件诉讼的律师娄来广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7条、第40条规定，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存在缺陷的，除该法另有规定外，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广汽丰田上述行为同时违反了这两项规定，应当承担车主因刹车质量问题产生追尾事故造成的损失。 　　更为严重的是，广汽丰田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涉嫌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娄来广律师同时认为，我国刑法第140条规定，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5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20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的，处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

新浪看来很和谐，丰田的公关做的也不错。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5分钟以前，在新浪网新闻频道闲看，一条新闻引起我的注意，</p>
<p><img src="http://chiangtao.com/wp/wp-content/uploads/2009/05/zrclip-002p50a45f6a.png" height="44" width="364"/></p>
<p>点击，发现已经无法打开</p>
<p><img src="http://chiangtao.com/wp/wp-content/uploads/2009/05/zrclip-003p47e3bf71.png" height="192" width="550"/></p>
<p>google之，发现这样一条消息，<a href="http://www.i18.cn/newscenter/news/new/2009-5-15/62881.shtml">http://www.i18.cn/newscenter/news/new/2009-5-15/62881.shtml</a> （不知道能存在多久）记录如下：</p>
<blockquote style="MARGIN-RIGHT: 0px" dir="ltr"><div style="TEXT-ALIGN: center" class="biaoti">丰田凯美瑞涉嫌违法销售 明知存缺陷未及时召回</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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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v style="TEXT-ALIGN: center">发布时间：2009年5月15日 来源：济南日报</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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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5月14日讯(记者 牟明善)明知产品存在关系消费者生命安全的刹车质量缺陷，却迟迟未按规定向质检部门报告，也没有及时采取措施通知经销商停售。今天，我市律师界人士分析认为，广汽丰田涉嫌违反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刑法等相关法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赔偿车主损失。 <br/><br/>　　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海关总署联合制定发布的《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制造商确认其汽车产品存在缺陷，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主管部门书面报告；制造商在提交上述报告的同时，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以有效方式通知销售商停止销售所涉及的缺陷汽车产品，并将报告内容通告销售商。而广汽丰田至少在2008年3月3日以前已经知道凯美瑞轿车存在刹车质量问题，并从2008年3月3日开始悄悄修改新出厂凯美瑞轿车的真空助力泵皮膜形状设计，此后广汽丰田一直隐瞒事实真相，一些车主相继发生因刹车不灵导致的追尾事故。直到今年4月21日，包括本报等媒体将此事公开曝光后，广汽丰田自知事情&#8221;闹大了&#8221;，才向国家质检总局提出召回申请。 <br/><br/>　　众成仁和律师集团济南事务所的一位知名律师认为，广汽丰田的行为已经明显地违反《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第20条规定，他们在确认凯美瑞轿车存在危及消费者生命安全的刹车质量问题后，既没有按规定向国家主管部门上报，又没有通知各地经销商停售问题凯美瑞，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第42条还明确规定，制造商故意隐瞒缺陷的严重性的，主管部门可责令制造商重新召回，通报批评，并由质量监督检验部门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该法规第44条同时明确规定，制造商实施缺陷汽车产品召回，不免除车主及其他受害人因缺陷汽车产品所受损害，要求其承担的其他法律责任。 <br/><br/>　　山东鹏飞律师事务所比较熟悉汽车消费纠纷案件诉讼的律师娄来广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7条、第40条规定，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存在缺陷的，除该法另有规定外，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广汽丰田上述行为同时违反了这两项规定，应当承担车主因刹车质量问题产生追尾事故造成的损失。 <br/><br/>　　更为严重的是，广汽丰田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涉嫌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娄来广律师同时认为，我国刑法第140条规定，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5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20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的，处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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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新浪看来很和谐，丰田的公关做的也不错。</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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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阿里巴巴，你是不是穷疯了？</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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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Wed, 06 May 2009 03:00:01 +0000</pubDate>
		<dc:creator>admin</dc:cre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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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CDATA[阿里巴巴]]></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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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阿里巴巴、马云，请问：你们是不是穷疯了，每天打电话骚扰我，今天让我参加研讨会，明天让我买诚信通，后天又不知道出什么幺蛾子，这就是中国的互联网公司？
你们什么时候和百度学会了，开始人海战术、垃圾电话来销售了？
你们不是有阿里软件么，请他们给你们研发一个客户关系管理软件，哦，对不起，忘了，你们有的，不过估计自己是不用的。让业务员打电话前先看看给这个客户打过多少次了，然后再决定打不打，这个不难吧？
别再来烦我！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阿里巴巴、马云，请问：你们是不是穷疯了，每天打电话骚扰我，今天让我参加研讨会，明天让我买诚信通，后天又不知道出什么幺蛾子，这就是中国的互联网公司？</p>
<p>你们什么时候和百度学会了，开始人海战术、垃圾电话来销售了？</p>
<p>你们不是有阿里软件么，请他们给你们研发一个客户关系管理软件，哦，对不起，忘了，你们有的，不过估计自己是不用的。让业务员打电话前先看看给这个客户打过多少次了，然后再决定打不打，这个不难吧？</p>
<p>别再来烦我！</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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